【戲話閑言】“公仆”網羅黑社會
《新京報》報道,云南省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傅學賓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,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,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洗錢罪,串通投標罪,非法拘禁罪,詐騙罪,敲詐勒索罪,尋釁滋事罪,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這個“原副主任”,腐敗堪稱“全方位”、“全天候”、“全項目”的“全能型”老虎了。尤其是此人除了擁有多數腐敗者所具備的極度貪婪的品性,譬如犯有“受賄罪,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”之外,還有著其他落馬官員所不具備的品性和作為,例如“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,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洗錢罪,串通投標罪,非法拘禁罪,詐騙罪,敲詐勒索罪,尋釁滋事罪”??磥?,他是把舊社會里幫派林立、官匪一家的腐朽習氣那一套,一古腦兒地打包帶進了新社會的政府部門里,從根本上無視黨紀、政規和法律了。
此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通報稱:他“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,毫無底線、下限,毫無廉恥、羞恥,毫無黨性、初心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表里不一,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;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及安排的旅游、宴請;對個人房產隱瞞不報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;違規從事營利活動,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;為黑惡勢力充當‘保護傘’;違規插手經濟糾紛;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,對親屬失管失教;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、煤礦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、索取巨額賄賂;與其配偶持有大量財產,不能說明來源。”依一般人的社會常識而言,這樣的人物上述方方面面的表現,不要說與其“副廳級”領導干部的身份毫不相稱,即便用一個普通公務員的行為標準來衡量,也完全是背道而馳的。有道是:
“公仆”網羅黑社會,招污納穢痞成堆;反腐斗爭莫停步,定教清廉人間歸。
堅決地將混進政府部門的腐敗分子清除出去,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繼續向前推進的需要,也是人民群眾的迫切呼聲。像“原副主任”那樣藏在政權內部,卻暗中“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”的內奸“公仆”,若不打掃干凈,必定后患無窮。把他們押上法庭審判席,正是歷史的必然。(吳之如·文并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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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曲雪和